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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2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3〕82 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41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须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见附件2)分别完成已设专业、新增非国控专业、新增国控专业的申报与备案工作。

、重视招生专业设置与备案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现象。认真填写本二级学院的《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与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二、完成新设专业报工作

(一)新设非国控专业

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程序,进行申报、备案。新设专业必须经过调研,由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进行论证,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条件等。须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等,并通过“平台”申报。拟新设有关医药卫生类非国控专业,须先征得省卫健委同意,并出具同意该专业申报的文件。

(二)新设国控专业

拟在2024年新增设置国控专业的学院,由学院在“新设国控专业申报平台”(zwfw.moe.gov.cn)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人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加盖公章扫描件(PDF)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教务处。其中纸质版附件3单独成册,一式三份;支撑材料须以编制的目录为封面(双面打印),单独一册,一式一份。近三年连续未招生的国控专业须按新增设国控专业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材料上报要求

报送日期:请在2023年11月16日前完成所有报送材料。

格式要求: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电子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将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jwcjwk@htc.edu.cn文件按“学院+专业备案材料”命名(如“医学院-专业备案材料”)。

纸质材料:(1)新设专业所有申报材料

     (2)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与备案汇总表(盖章)

 汇心湖校区学院交行政楼511A办公室,鼓山校区学院交至行政楼208办公室。            


联系人:杨娜娜

电子邮箱:jwcjwk@htc.edu.cn

联系电话:18655446169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附件3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与备案汇总表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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