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因伤、病休学学生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卫生所复查合格,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在校生应征入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服役期满后,2年内可携带退伍证及相关证明到校办理复学手续,超过2年未办理复学手续原则上不再接受复学申请,视为放弃入学申请,做自动退学处理。新生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役期满后,携带退伍证、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到校办理复学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年新生报到当月,按照复学学年入学新生报送学籍。此类学生不需要系统走流程。
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复学资格并注销学籍。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注销其学籍。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复学办理流程:
1、办理所需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因伤、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须递交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因其他原因休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应征入伍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复学时须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2)休学学生需要提供休学文件,保留学籍提供保留学籍文件。
2、办理流程:
(1)登录学籍系统,选择异动申请,新增复学流程,并在附件处上传相关材料。(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带上述材料复学,按新生报送学籍,不需要系统走流程)
(2)二级学院领导审批结束后,在学籍系统中打印审批流程单,携带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3)学籍管理科将相关材料备案存档,制发学生复学正式文件并在学信网平台为学生办理复学。
办理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