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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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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433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秘职成〔2022〕30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强化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实习时间。岗位实习具体学期及实习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岗位实习教学大纲”、“岗位实习工作计划”和“岗位实习安全工作方案”。

2.实习形式。岗位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实习由各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报经二级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批准备案。

3.实习管理。岗位实习全部过程通过“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3.gongxueyun.com/login)进行信息化管理。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做好本学院平台维护工作,创建专业实习计划,关联指导教师,通知岗位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开展岗位实习工作,并对本学院(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定期检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实习等管理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制定完善的岗位实习方案,要切实做好岗位实习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要重视学生岗位实习纪律和安全管理,确保岗位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积极组织动员。岗位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召开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及岗位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

3.严格审核资质各二级学院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习单位在实地考察核实实习单位资质,并签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后,方可安排学生赴实习点进行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要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工作生活学习条件保障。

4.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实习前需提交外出实习、实训安全承诺书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并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的校外单位原则上须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另行提交《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由家长签字确认并报经二级学院批准备案。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需报二级学院批准备案,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5.落实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落实好企业管理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要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6.强化过程管理。实习期间,实习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反馈实习情况。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指导,通过现场、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指导教师要认真及时地通过“工学云实习管理务平台”做好岗位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督促学生每日在平台上“签到”、认真提交实习周报、月报、实习报告等写实性资料,批改实习日志,监测学生实习动态,并以此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依据。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在平台同步查看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实况,及时跟踪处理异常信息,更新本学院实习信息。

7.加强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要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关心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实习单位开展走访和调研,听取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教学的组织、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岗位实习质量。

8.完成考核评定工作。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自行制定岗位实习考核办法评定实习成绩。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实习岗位以及未经同意擅自结束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9.购买实习责任险各二级学院汇总学生岗位实习责任险参险名单,教务处统一办理,从学校相关专项中列支。

10.报送总结材料。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岗位实习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并按规定将实习有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


附件: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2.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安全承诺书

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5.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学生免岗位实习申请表

6.工学云系部管理人员使用指南

7.工学云APP指导老师和辅导员使用指南

8.工学云APP学生使用指南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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