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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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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24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号)(http://jyt.ah.gov.cn/tsdw/gdjyc/tzgg/40334225.html)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组织教研室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自查评估工作,如实填写“双基”标准化验收材料(详见材料清单),并按照建设标准指标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一、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自2020年08月24日起,从教务处网站登录“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qrmis.ustc.edu.cn/QRMISStu/?OrgCode=13058),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认定材料。

(二)纸质版报送

1.“双基”标准化验收材料:“双基”标准化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双基”标准化建设达标统计表(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4)及相应支撑材料;

2.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认定材料: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推荐表(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4)及相应支撑材料,每个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都须填写推荐表和统计表;

3.教学示范课认定材料:教学示范课推荐表(附件5)、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6),每个申报教学示范课都须填写推荐表和统计表

注:各二级学院填写统计表时,注意应将代课的行政人员归入相应教研室。

二、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9月8日17:00前。

(二)相关要求:

1. 纸质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到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提交。

2. 所有支撑材料必须扫描成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

联系人:胡思民

联系电话:0551-8232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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