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实习形式
以校外顶岗实习为主要形式。为方便学生就业,鼓励将毕业实习与择业相结合。
三、实习时间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级学院依照实际情况及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专业实习时间的安排工作。
(二)二级学院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要求
(一)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加强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实习质量及学生安全。
(二)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及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
(三)实习前,二级学院务必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强调实习纪律,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
(四)按照实习计划安排落实好学生实习单位及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五)实习单位确定后,各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
(六)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实习协议书及安全责任书,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并由二级学院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后方可自主实习。
(七)实习过程中,二级学院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实习检查,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实习期间在学生实习范围一旦有疫情情况,第一时间终止实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考核和总结,并做好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九)为及时将学生实习情况向教育厅备案,请二级学院将填写好的《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实习实训科(含电子版,电子邮箱:283537327@qq.com),以便实习实训科及时信息汇总。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