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要求,结合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状,现就我校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暨2019年下半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
(省级2项、校级3项)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省级、校级不限)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省级4项、校级5项)
3.高水平教学团队项目
3-1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省级3项、校级3项)
3-2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省级2项、校级2项)
3-3教坛新秀
(省级2项、校级3项)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4-1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重点1项目、一般3项;校级重点3项、一般7项)
4-2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2项;校级重点2项、一般3项)
5.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5-1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
(省级1项、校级2项)
5-2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省级1项、校级2项)
6.教学成果奖
6-1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省级4项、校级4项)
6-2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省级不限)
7、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级2项)
二、立项要求
1.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为2019年7月之前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没有对应校级项目的除外)。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或学校质量工程文件和申报指南执行。
2.项目主持人最多申报1项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出现超项的,涉及的所有项目自动退出评审,请项目主持人认真考虑项目组成员的任务分工,征询参加人的意愿,并核实清楚参加人是否超项。
3. 所主持同类别省级或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但可以再申报主持1项其他类质量工程项目。
4. 2017年以来在各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撤项处理项目组所有成员和2018年以来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均不得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5.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自2019年11月4日起,从教务处网站(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3058)登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各申报人应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二级学院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请二级学院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盖章扫描后上传系统,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
2. 省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8:00;校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8:00。
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下半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其它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 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3.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
(胥振国: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
附件1: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材料
附件2 :2019年下半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