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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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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办发[2019]20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校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限额

(一)高水平高职专业项目

高水平高职专业,遴选建设2-3项。

(二)高水平高职课程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遴选建设6-8项。

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遴选建设3-4项。

3.智慧课堂,遴选建设2-3项。

(三)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1.高水平教学团队,遴选建设2-3项。

2.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遴选建设5-6项。

3.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专项,遴选建设4-5项。

(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教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遴选建设3-4项。

2.教学研究研究一般项目,遴选建设5-6项。

3.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遴选建设8-10项。

4.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非竞赛类),评选4-5项。

(五)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建设1-2项。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遴选建设1-2项。

(六)书记、校长圈定工作研究专项课题

       1.高职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路径探究;

2.部分专业合肥区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公益性项目建设考核体系构建;

4.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策略研究;

5.高职院校中外合作交流项目管理效能提升策略研究;

6.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7.新媒体时代高职院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研究;

8.新时代高职院校“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9.二级学院考核办法或二级学院内部考核体系研究;

10.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1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验室管理及开发模式研究;

1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

1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时薪酬管理办法研究;

14.高职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15.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及打造“思政金课”研究;

16.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及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申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报。申报者根据申报指南立项原则自主命题,学校择优立项。已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或高度相似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主持人最多申报1项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出现超项的,涉及的所有项目自动退出评审,请项目主持人认真考虑项目组成员的任务分工,征询参加人的意愿,并核实清楚参加人是否超项。

3.所主持同类别省级或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但可以再申报主持1项其他类质量工程项目。

4.2017年以来在各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撤项处理项目组所有成员和2018年以来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均不得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5.书记、校长圈定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教学成果奖等项目申报不受上述第2、3条立项条件限制。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1.项目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建设申报书、推荐书,各类别项目申报书、推荐书,也可在校教务处网站下载,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未按照指定要求填写的,或项目申报书格式不对,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做好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按照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意见。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2019年度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拟立项项目。

4.结果公示。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2019年度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2.7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撰写申请书或推荐书,并进行部门内评审论证,提交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与各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3份)。各部门将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评审论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zlgc@htc.edu.cn。

3.申报高水平教学团队、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教学成果奖等项目还需提交一份相关佐证纸质材料。

五、其它事项

1.学校重视发挥各二级学院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加强在研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效,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胥振国: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
                                       教务处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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