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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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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 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共72项,其中结项验收28项、中期检查44项(附件7)。

具体包括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大、重点、一般)、特色(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规划教材、智慧课堂试点、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教坛新秀奖、教学名师奖等

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省教育厅将委托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的分类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二级学院自查(3月19日-4月10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二级学院自查必须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各项目自查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六个等级,并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自查汇总表(附件6)》。

2.学校检查(4月15日-22日)

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进行评审,其中省级结题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要进行15分钟汇报答辩(PPT汇报10分钟、答辩5分钟)。结题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评审专家将到现场考察。检查验收等级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

3.检查意见反馈(4月23日-24日)

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将项目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将修改完善好的阶段性检查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和进展报告(结项报告)(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双面打印)提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

4.检查材料上报(4月25日-26日)

项目负责人从安徽高教网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所有项目材料;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汇总项目验收材料、撰写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年度质量报告、拟上报公文等并报送至教育厅。

  5.成果宣传(4月29日-4月30日)

教研项目检查、验收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发布,可选择先进典型材料上报教务处质量工程网站展示。其他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由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分类整理后,典型案例集中在教务处质量工程网站和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校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报送的材料:(1)二级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2)检查验收自查汇总表(附件6);(3)各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和支持材料(一式一份);(4)用于公开展示的典型案例材料(结题验收项目);(5)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2.每个项目使用一个档案袋:包括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佐证材料复印件

3.二级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12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2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厅推荐各类省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5.所有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4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行政楼213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同时电子版(佐证材料除外)发送到校质量工程办公室邮箱:hzyzlgc@htc.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胥振国 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 )


                                          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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