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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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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10-24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的主体,教师业务档案是反映教师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同时也为各类教学诊断及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聘任定期审核、培训、奖惩等方面提供重要资料。为进一步发挥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作用,规范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完善教师的业务档案内容,学校决定对教师入职以来的教师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理档案的范围及形式

我校所有专任、兼职教师,按个人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按学年记载教师业务工作情况。

二、教师业务档案内容

序号

1

教师业务档案卷内目录

2

教师基本情况简表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复印件

6

各类技能等级证书(含普通话)复印件;

7

双师型教师等级证书复印件

8

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9

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批文、申报书、结题报告书、所产生的成果材料)

10

承担质量工程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批文、申报书/任务书、结题报告书、所产生的成果材料)

11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技术培训、学习证明材料

12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企业实践锻炼、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

13

国内外学术访问的有关材料(会议名称、邀请信)

14

各类奖惩证书、文件复印件

15

各类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16

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本人论文复印件

17

主编或参加编著的论著封面、封一(含主编、副主编、编者页)、封二(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18

其他需存档的材料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原则及管理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应以教学、教科研为主线,以服务于教学管理为目的,教师业务档案存放在教师所在二级学院。

2.档案主要由教师及其所属二级学院共同建设,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护好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抽取、拆散、涂改。非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不得查阅、外借。

3.对需列入教师业务档案的所有表格或材料除以纸质形式存档外,还要制作电子版。所有材料(包括复印件)都用A4纸存档或用黑色水笔(钢笔)书写,并做到字迹清晰、端正。

4.教师业务档案存档统一使用档案盒,档案盒内侧需粘贴教师业务档案目录;业务档案材料装盒需遵守一人一盒的原则,不得将不同教师的材料混装,所有材料应分类成册(或制成表格),并按年份倒序排列。

5.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原则:真实、完整、及时、保密。

四、业务档案的建档要求

1.对于新招聘或引进的教师,自到职之日起开始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由二级学院负责业务档案管理的人员发给相关规定及表格,协助建设。

2.现任教师的业务档案建设采取由本人送交的办法,即由教师本人按要求填写《教师基本情况简表》(以下称《简表》)和《教师业务档案卷内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将《目录》内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主动地送交二级学院专门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审核、整理、存档。

3.教师业务档案每年度更新一次。通常每年年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并将《目录》内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二级学院专门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存入各教师的业务档案盒内,教务处将适时组织抽查。

五、其他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是衡量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师资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真实记录。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及其收集、管理工作,有效地利用和保存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为教学、教科研服务。

2.12月28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联系。(胥振国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邮箱:hzyzlgc@htc.edu.cn)。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附表:1.教师业务档案卷内目录

     2.教师基本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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