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 号)的文件要求,6月30日,我校组织专家对201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评审。现将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日~7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电话:0551-82353357、82394051)或监察审计处(电话:0551-82363943)进行反映。
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