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电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教室,请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合职院教〔2014〕45号)要求,需要临时使用教室的部门,可在保障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临时借用教室,但需事先应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借用教室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教室实际使用情况予以调配。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借用教室申请表(见“下载专区”)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分类招生考试期间调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B级及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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