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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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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31 来源: 作者:

各系(分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省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安徽高等教育发展方针,深刻领会《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精神,各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紧扣我院的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办学特色和亮点、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以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为建设目标,学院“十三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相协调,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做好顶层设计,精心选题,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积极主动申报项目。  

2.及时登录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准确理解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下载项目申报指南、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材料。  

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撰写申报材料,要写出申报项目的鲜明特色,申报的项目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数量  

1.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学院上报省厅总数不超过10项。  

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申报项目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学院上报省厅总数不超过10项。预申报计划:医学分院、经贸系不少于3项,其他系部不少于2项。  

2.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应为《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须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的申报条件;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略低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评选标准。  

学院对各教学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三个项目申请201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此外,对指导学生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等级奖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等奖,获得全国第二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等奖,以此类推),不占学校指标。此类教学成果奖实行单独评审,省厅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12015827日前,各部门将各类项目申报书初稿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行政楼502室)赵俊松老师处,电话82364026  

2828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汇报评审会,听取各项目申报部门对的申报材料初稿汇报,研究确定拟上报省厅的项目名单;  

3829-910日,各项目申报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上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修改;  

4911-912日,对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进一步审查,《2016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应填写规范,并汇总;  

5913日,学院按要求将各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教育厅。  

教务处    

                                       20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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