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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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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遴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2021-04-08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1〕1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就全国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及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在符合《建设方案》立项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满足以下条件。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高职本科试点院校;

2.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l+X 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 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

7.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0.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

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参照以上标准。

二、工作程序

一)校级团队申报

各二级学院通过质量工程系统进行校级申报,二级学院在学校质量工程系统填报上传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于4 月12日前上传质量工程系统。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排名推荐。通过遴选的项目将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团队,未被推荐的项目作为校级项目立项建设。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周期内10项标志性成果达5项的,直接认定为校级项目。

二)国家级团队申报

通过校级遴选的项目,并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进行申报,职教师资基地通过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秘书处(设在河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秘书处”)进行申报。

1.学校申报。通过学校遴选的二级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39.105.118.238:9090/)注册,选择申报渠道。

2.材料填报。注册信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审核后(职教师资基地直接从秘书处领取登录信息),申报单位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填报上传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职教师资基地参照高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填报,佐证材料还需包括近3 年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任务明细),同时打印装订一式3 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 月19 目前,按照申报渠道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开放大学)或秘书处(可快递邮寄)。

3.后续工作参照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三、其他说明

1.涉及领域和覆盖专业等参照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2.未尽事宜,请联系质量工程办公室陈雁容;电话:0551-82394960。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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