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26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在9月6日前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内部自查,9月7日教务处线上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师开学前两周备课情况;
2.教师授课计划编写情况;
3.各班级开课第一周的常规教学检查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期初教学检查采用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相结合,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要求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
2.任课教师按要求上传授课计划、教案到专业管理系统,并填写线上教师授课手册中期初教学检查相关内容。各二级学院将期初教学检查小结材料整理存档。
联系人:教务处吕正娟;联系电话:18725517312。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