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3号
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同时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予以认可,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14〕51号)要求, 现将联合培养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参与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
二级学院 |
2022届毕业生数 |
参与指导教师数 |
经贸旅游学院 |
113人 |
14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84人 |
17人 |
生物工程学院 |
30人 |
13人 |
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 |
70人 |
15人 |
二、认定标准
1.积极参加我校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端正思想,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
3.积极配合合肥师范学院的指导教师开展指导工作(我校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实行“双导师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适当指导(原则上不少于5次)。
4.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所指导的学生没有抄袭现象并均通过了答辩。
三、优秀指导教师待遇
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者,由学校颁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全校范围通报表彰,并可直接从事联合培养本科或职教本科教学工作。
四、申报材料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五、认定时间
相关二级学院于联合培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后一周之内,将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稿送教务处(行政楼511A),电子稿发送至:12706784@qq.com。届时,教务处组织认定工作,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劳志鸿。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