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3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关于做好2022-2023第一学期教学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教材征订时间要求
1.6月6日开始系统根据专业人培方案生成老生教学计划,6月9日前系统会生成新生教学计划。请各二级学院核对后进行教学任务落实、安排教师,并进行下学期教材征订。
2.教材征订工作完成流程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落实后即可进行排课安排,原则上在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所有排课工作。
二、排课要求
1.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在接收下学期教学任务之前 ,通过OA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手续不全者,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2.每门同班级的课程禁止一天排两次课,每周为周六以内课程原则上排课间隔一天以上(例如1、3、5或2、4)。
3.排课时尽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开编排,纯理论课程不要占用实践教学资源。理论教学每个班原则上不少于50人(平行班合班);实践教学每个班原则上25~30人。
4.运动类课程不安排在上午第一二节课。
5.晚自习和星期三下午不得排课。
6.各二级学院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代管班级,以便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
7.各二级学院正副职、职能部门正副职兼课时,星期二上午、星期五全天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8.教学任务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和制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需要履行报批手续(见专业管理系统)。
三、教材征订要求
1.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或省级规划高职类教材。
2.一个专业的专业课程最好选用同系列教材。
3.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4.二级学院要做好选用教材的规范性审核和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四、公共选修课要求
1.鼓励教师积极开设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开设课程相关的学科背景,或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必须有完整的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合适的教材等教学文档。
2.公共选修课中理论课每学期 16-18 课时计 1 学分,实践课每学期 32-36 课时计 1 学分。一般不超过 36 课时,开课后应上满课时。
3.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公共选修课开设教师在本学期第十七周进行选修课开课申请(专业管理系统-选修课管理)。审批完成后开课学院在选修课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由教务处通知学生进行选课。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