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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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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来源: 作者:

合职院教[2023]57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结合我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合职院教〔20227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考核时间范围:2022~2023学年。

2.考核结果上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前。

二、考核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要在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学校的考核办法和本部门制定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2.教学质量考核坚持以课程教学为中心,讲授课程的所有教师都要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按讲授课程归属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授课教师参与考核。对于跨二级学院授课的教师,归入主讲课程的二级学院考核。

4.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进行比例控制。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参加考核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分类考核,比例分开计算。

5.考核结果分类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上报表”(见附件1)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664994318@qq.com;纸质版汇心湖校区报送至行政楼511A许鹏处,鼓山校区报送至崇德楼208胡思民处);相关原始过程材料、数据和表格由各二级学院保存归档备查。

6.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日常工作,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后,于7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上报表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登记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8日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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