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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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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3〕90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元旦节前全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统一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做好期末和假期所辖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情况。

(二)实验实训室水、电、门窗等基本设施安全情况,实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及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

(四)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防盗等管理情况。

(五)督查、指导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六)假期未开放的实验实训室要切断水、电总闸,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检查时间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26日前对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自查情况由各单位安全联络员统一在系统里上报检查情况检查组将在校园安全检查通报中通报各单位自查情况。

学校将于20231227-28日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检查组成员

1.汇心湖校区

组长:王杰才 范家茂

成员:王海、窦红平、王克勇、王继强、王万春、张寻郎彬彬

召集人:郎彬彬  记录人:徐亚飞

2.鼓山校区

组长:檀明 金飞燕

成员:谭连生、林胜、邹坤、王文俊、胡思民、韩春霞、陈玉林

召集人:陈玉林  记录人:胡思民

四、有关要求

二级学院应对照检查重点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实训室开展全面自查,上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附件2,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按期完成整改。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训科,联系人:徐亚飞,联系电话:0551-82394960,邮箱:1263873535@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隐患清单


                                      教务

                                      2023年12月25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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