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30号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不含教学名师、 教坛新秀、省一流课程等认定类项目)。项目立项时间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二、项目建设经费按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 号)文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合职院教〔2022〕5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经费填报时不得超过项目申报时申请的经费,具体资助经费根据专家评审确定。
三、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任务书须与申报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效果、具体成果及推广价值等保持一致,于2024年5月23日24点前上传“质量工程管理系统”。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待专家论证后,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教务处办公室。(汇心湖校区行政楼523。)
项目负责人将学校签章页扫描替换,然后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陈雁容;联系方式:0551—67311581。
附件:
1: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