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63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就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各二级学院录入(核对)专业管理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1月22日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始化生成教学任务(教学任务生成后系统不能修改),并将授课任务导出后签字盖章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教学任务落实后即可进行排课工作,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所有排课工作。
2.教学任务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和制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需要履行报批手续。
二、外聘、兼职教师相关要求
1.兼职教师在接收教学任务之前,通过“OA流程”办理申请手续。
2.根据《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职院教〔2024〕47号),各学院进行外聘教师申请、审核、报送。时间安排如下:11月28日-12月4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外聘教师需求申请;12月5日-12月11日教务处完成校内教师征询;征询后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学院,12月12日-12月18日在系统内提交外聘教师申请材料并完成学院审批;12月19日-12月23日教务处联合人事处完成外聘教师材料审核。原则上“外聘教师”、“兼职教师”手续不全者,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三、排课要求
1.每门同班级的理论课程原则上一天不得超过3课时,每周六课时以内的课程原则上排课间隔一天以上(例如1、3、5或2、4);
2.排课时尽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开编排,纯理论课程不要占用实践教学资源;
3.运动类课程不安排在上午第一、二节课;
4.晚自习和星期三下午不得排课;
5.各二级学院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代管教室内上课,以便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
6.各二级学院正副职、职能部门正副职教学任务不得安排在星期二上午、星期五全天。
教务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