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1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第七条及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有关要求,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管理及发布工作,现统计我校各二级学院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报送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适时通过官网对外发布。各二级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统一安排企业原则上需在我校对外公布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中选择。
各二级学院需依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教务处〔2024〕34号)要求,强化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对于新增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要落实好立项前考察、合作协议签订等审批流程。对已建立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全面评估、检查,不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应会同基地单位进行整改或调整;对因性质改变等不能再承担实习任务的基地进行清理;对符合要求但协议过期的予以续签。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统计确定好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后,填报《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一览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汇心湖校区行政楼523室,并将电子版发指定邮箱348956391@qq.com,联系人:邢颖骏,徐亚飞;联系电话:0551-82394960。
附件:
1.《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一览表》
2.《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