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6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为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示范金课、一流核心课程、教学示范课等。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形式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对2023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2022年及之前的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详实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或延期申请,并需学院签字盖章。各项目需对提交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负责,注意报告排版和文字格式,以免影响检查验收结果,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为PDF版上传,请勿上传压缩包。
1.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等材料模板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49号)要求(附件1、2、3);
2.线上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6),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URL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
4.各项目中检或结题均需要提交《承诺书》(附件7)。
6月10日之前按照下面表格要求将相关检查验收材料电子版(PDF版)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上传材料请仔细检查是否能正确,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告和附件无法查看或者不正确而影响评审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同时,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或延期申请在专家评审后,按要求进行修改完成,提交纸质版一份至质量工程办公室。
2.学院检查。6月13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特别是对照项目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检查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或延期申请撰写简单,未见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予检查验收。同时对材料填写规范性、完整性,格式排版、签字盖章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的在线审核。各学院检查验收报告及结果汇总表(附件8)签字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字版报送质量工程办公室。
3.学校检查。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检查验收评审,给出验收评价等级:A(优秀)、B (良好)、C (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撒项)六个等级。杜绝“防水”验收,其中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结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4.成果宣传。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本院实际,于6月17日前,遴选推荐1-2个项目建设先进典型案例,并将本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发送至指定邮箱(整体执行情况可与非课程类项目一并撰写)。学校经分类整理后,报送省教育厅,宣传我校高等教育发展成就。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方面的主要成效;
(2)在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的主要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主要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主要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主要成效。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申报书计划实施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所有项目需提供成果支撑材料,未提供的不予检查验收。
2.项目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是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级质量工程申报以及向上级推荐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二级学院,将增加校级申报基数,对建设成效较差的二级学院,将调减申报基数。
4.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20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作撤项处理;2019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对延期及撤项的项目,按照学校文件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处理。
5.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材料需要以正确的思想价值观为引领,并将其贯穿于课题研究全过程。同时应保证学术诚信,凡在检查及验收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合职院教〔2024〕56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雁容,联系电话:0551-67311581。
联系邮箱:hzyzlgc@htc.edu.cn
附件:各类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验收材料模板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