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60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2026年1月14日-21日集中开展(联合培养本科专业考核另行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考核管理,强化过程监督,保障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老生(含转段班):课程教学须于2026年1月9日前结束,期末考核安排在2026年1月14-16日期间完成;
(二)新生:课程教学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结束,期末考核安排在2026年1月19-21日期间完成;
(三)备案时限: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1月7日前,将本单位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和签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
二、考核组织
(一)各单位须严格遵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附件1)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明确组织责任;
(二)公共课程原则上由开课学院牵头组织统考;
(三)其他课程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考核,其中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须统一命题、统一考核;
(四)考核场地优先使用各学院代管教室及实训场所,合理规划考场布局,避免考核过度集中,同一班级单日安排考核不得超过2场。
三、试卷命题
命题工作须严格依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2),以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标准为核心遵循,聚焦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核心理论理解及关键技能运用能力,确保考核内容与教学目标精准匹配。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课
1.试卷命题: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不得超出大纲规定的知识范围和能力要求,重点考查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须包含客观性试题(选择、是非、填空、配对等)和非客观性试题(问答、计算、证明、作图、论述、实验等),除特殊专业要求外,题型不得少于4类。
2.命题审批:每门考试课须命制A、B两套期末试卷,两套试卷考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试卷份量、难度须基本一致。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后,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汇总电子版,提前1周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试卷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印制,考试时长统一为100分钟(期中、期末考试均适用)。
3.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切实履行试卷保密主体责任,精准核对试卷科目、份数,规范做好试卷保管、发放全流程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露。
(二)考查课
考查课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提出方案,报教研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开课二级学院批准。考核以平时成绩考核为主,任课教师须完整记录学生平时成绩或测验情况。测验试卷由开课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集中收集后,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
四、监考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文件(附件1),对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一定要通知到位、落实到人。各考场的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相关学院考务室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若出现考试失误,必须分清责任,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五、巡考工作
(一)明确巡考人员及职责
各二级学院须组建由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学院督导员组成的巡考小组,明确巡考分工、责任区域及工作要求,确保每场考核、每个考场均有巡考人员全覆盖监督。巡考人员须提前熟悉考试安排、监考守则及违纪处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二)严格巡考时间节点
1.考前15分钟:到达本学院考务室,监督监考人员到岗、试卷领取与分发等考前准备工作;
2.考试期间:不定时巡查考场纪律,重点排查替考、携带违禁物品、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等违纪作弊行为;
3.考试结束后:监督试卷回收、清点、装订、密封等流程,确认所有环节无误后,方可离场。
(三)规范考场问题处置
巡考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行为,须当场制止,会同监考人员核实情况,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留存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及教务处;遇考生突发疾病、试卷差错等特殊情况,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四)强化巡考工作纪律
巡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程佩戴工作证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闲聊或从事与巡考无关的活动;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情,对监考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阅卷评分与成绩管理
(一)阅卷评分要求
阅卷评分工作须严格执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2)。各二级学院须集中安排阅卷工作,实行流水阅卷制度;阅卷教师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阅,做到客观公正、宽严适度,避免漏判、错判。
(二)试卷装订与归档
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完成后,任课教师须按以下顺序装订考试材料,确保装订整齐、美观,材料不超出试卷封面范围:
1.试卷封面(完整填写封面信息);
2.考生签到表;
3.考场情况记录表;
4.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5.试卷分析报告;
6.成绩登记表(从专业管理系统导出)。
(三)成绩录入时限
任课教师须于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确保成绩准确无误、录入及时。
七、相关要求
(一)确保通知精准到位
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1月9日前,公布本单位期末考核安排,明确告知学生各科目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同步通知教师监考、主考任务,明确主考教师须携带试卷及参考学生数据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试方案、监考安排、考场设置、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各学院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备案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严守考核安排刚性
经教务处审查确认的考试安排表各二级学院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考核时间、地点或调换监考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强化诚信考试教育
各二级学院须通过主题班会、线上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向学生宣讲考生守则及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附件
1.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