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进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引领带动高职内涵发展。
组织开展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遴选认定。组织高职院校积极申报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对立项建设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及其品牌专业进行检查评估,择优推荐申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引领带动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水平整体提高。
二、 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建设健全高校专业设置动态预警和调整机制,强化对高职首次招生专业条件的核查,引导高职高校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三重一创”项目等需求设置专业。
三、 扎实实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动高职创新发展。
建立实施情况“双月报”制度,加强对高校承担的826项任务和647个项目的进展情况督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推动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 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高职组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大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不断提高竞赛成绩。
五、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扩大考生和招生院校选择权等政策措施,改革完善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优化“知识+技能”考试结构,进一步改进技术技能测试工作,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六、 认真落实国家产教融合政策,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深入开展产教对接话活动,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指导高职联盟创新开展工作。探索联盟内高职院校共建专业、共办大赛、教师互派、实习实训共享等。
七、 深化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扩大现代学徒制改革样本试点,发挥双柱作用,深化协同育人。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年检,积极申报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八、 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实行高职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全面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成立安徽省高职院校诊改专委会,研制诊改复核工作方案,抓好首批8所高职院校诊改复核工作,开展高职院校诊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