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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时间:2015-12-08 来源: 作者:

 

一、序言

安徽是国务院确定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是省部共建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安徽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看到,目前安徽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基础能力薄弱、结构不尽合理、体系不够完善、质量有待提高、开放程度不高、社会吸引力不强等诸多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安徽跨越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保障,对于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加快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全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系统设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建立安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动力源泉和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国内一流、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普协调、中高职衔接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层次、类型、结构、布局全面优化,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能力显著提升。

有关量化指标见下表。

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量化目标

目标

单位

2013年

2020年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96.8

100

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46.9

47

应用技术型本科占本科教育比重

%

40

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万人次

1500

各类职业培训

万人次

7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各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分配上优先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省级政府加强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市县级政府加强区域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服务需求,就业导向。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以服务就业和提高学习者就业创业能力为导向,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培养。坚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做实中等职业教育,做强高等职业教育,做大应用型本科教育,做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点支持发展技师学院,大力发展各类职业培训。

——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省级政府重点支持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市级政府重点办好专科及以下层次教育。鼓励各市根据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和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支撑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支持各市对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等进行整合,引导职业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为抓手,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质量评价方式,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体系的基本架构

(一)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

——初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阶段开展职业预备教育,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和初步的职业能力。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初级实用技术培训,使学习者获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

——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具有基础型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具有重要作用。做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应用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规模的一半以上。

(二)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

——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建立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各类主体兴办的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式。坚持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并重。采取灵活多样学习方式,改革学制、学籍和学分管理制度,实现全日制职业教育和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坚持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并举。职业院校积极开展非学历职业教育,满足行业、企业和社区的多样化需求。非学历职业教育可以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等形式进行学历认证。

)职业教育的开放融合

——职业教育体系内部。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通道。在确有需要的职业领域,实行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普通学校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职业发展辅导。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各类职业院校是继续教育的重要主体,要针对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机会。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四、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布局

——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各市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职业教育体系布局结构。合芜蚌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皖北、皖西南地区在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各市重点建设一所统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高等职业学校。每市至少办好一所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

   ——优化功能布局。以国家和省示范职业院校为核心,以各市职业院校为中心,以各县职业学校为节点,发展职业教育基础网络,形成核心带动、中心辐射、覆盖城乡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推动职业院校科学定位,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办好当地急需的特色优势专业。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劳动力的合理转移。

)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调整职业教育结构。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适度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及以上应用型教育,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加快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特色。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控制在300所以内。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推进分类指导、分类管理。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加快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引导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高校时,原则上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加强办学条件薄弱的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20所示范(骨干)高职专科院校、10所应用技术型示范本科院校。

——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布局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布点要求,编制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按照“校企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建设符合当地产业结构需求的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设备配置和实训教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职业教育,优先发展与现代能源、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领域相关的新兴专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加强金融、物流、商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人才的培养。加紧满足社会建设和管理人才需求,加快培养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环境卫生、老龄服务等专业化人才。

)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师资水平

——改革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统一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地方政府要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

——实施专业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推进示范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方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立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师。

——实施能工巧匠进校园计划。聘用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技能课程和指导顶岗实习,推动专业建设紧跟产业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到2020年,职业院校高技能兼职教师数不低于教师编制数的20%,其中技师、工艺大师、非遗文化传人等达到一定比例。

)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

——实施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围绕我省八大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成长性产业,重点建设500个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的专业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发挥专业建设的集聚效应。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办好特色优势专业,压缩供过于求的专业,调整改造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对接的专业,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职业院校可以在政府和行业的指导下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自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

——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将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引入教学内容,推动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生产流程改革教学流程,建设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素质教育课程。

)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引导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主动与企业在学生实习、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师资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学校把实训实习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规划建立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推动企业将职业院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

——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计划。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在有条件的企业试行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

——健全集团化发展机制。研究制定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鼓励以市级政府为主导发展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示范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开展区域间、行业间合作,组建跨区域或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激发职业教育集团活力,促进集团内部学校、行业、企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到2020年,建成20个支撑区域经济、覆盖主导产业的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90%以上的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建设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库。加强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信息化水平。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和人才培养信息。建立职业院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员共享的网络学习平台,支持远程教育和自主学习。强化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到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全部建成数字化校园。

——推动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所有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积极探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网络学习课程,为职业继续教育提供技术支撑,促进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提高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开放合作

——深化区域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建立校际联盟,合作培养人才、培训师资、开放课程等。支持职业教育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多类型合作交流。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支持皖江与皖北地区、城市与农村地区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落实对口帮扶计划,支持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定点帮扶皖北地区和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职业学校发展。

——加强省际间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与长三角等发达地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通过互派教师任教、互派干部挂职、共同制定教学标准、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促进我省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中西部交流与合作,通过建立区域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互享、生源共享。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实施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项目,引进或共同开发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施职业教育师资海外培训计划,到2020年,每年选派500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培训。

体制机制改革

(一)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把能力培养作为职业教育的重中之重,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系统培养观念,加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形成体系开放、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完善质量评价机制。研究制定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依托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质量监测评估专门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等对职业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职业院校建立内部质量评价制度,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二)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促进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共同发展。

——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建成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条件好、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

——促进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发展。探索建立民办职业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以省统筹为主、省市共建共管”的管理体制。强化省、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的重要主体作用,扩大市级政府统筹权,各市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优化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订学校章程,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现职业院校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

——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社区机制。推动职业院校社区化办学,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类课程,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建立社区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社区参与制定职业院校发展规划、社区服务计划,协调社区企事业单位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实践场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招生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扩大招收有一定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一线劳动者的比例。探索“五年一贯制”、“3+4”、专升本和“四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扩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规模和比例。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土地利用、重大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各地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二)健全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将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尽快出台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完善多元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投资机制。统筹规范各类职业教育经费,进一步落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吸纳各种社会资金用于支持和发展职业教育。

——完善资助体系。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资助经费支付办法,完善直补个人的政策设计、台帐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要求,适时调整职业院校收费标准。

落实配套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所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金融机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信贷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等政策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提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完善职业院校实习学生的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制度。

——落实人才支持政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岗位技术技能人才倾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的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鼓励企业给予高级和专家级技术技能人才股份和期权等激励措施。

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办法。

——强化监测与督导评估。各地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和职业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实行定期督导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评估,支持家长、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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