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6〕19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保障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专业管理系统人才培养方案录入与核对工作,于6月17日系统端口关闭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初始化生成新学期教学任务。完成任务生成后导出授课任务表,经签字盖章、分管领导审核完毕,按时报送教务处。教学任务确认后,立即启动排课工作,确保本学期内完成全部排课任务。
2.新学期教学任务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教学任务的,须严格履行书面报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
二、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合职院教〔2024〕47号)开展外聘、兼职教师选聘与报备工作,所有兼职教师须在承接教学任务前,通过OA系统完成申请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6月18日—6月21日:各二级学院完成外聘教师教学需求申报;
2. 6月22日—6月23日:教务处开展校内师资统筹征询;
3. 6月24日—6月26日:校内师资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学院,在系统提交外聘教师申报材料并完成院内审批;
4. 6月29日:教务处联合人事处完成外聘教师材料终审。外聘、兼职教师聘用手续不全、审批未通过的,不予安排教学任务。
三、课程编排规范要求
1.同班级理论课程单日排课原则上不超过3课时;周课时6节及以内的课程,须间隔排课,实行隔日穿插安排。
2.科学统筹课型安排,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尽量分开编排,纯理论课程不得占用实践教学场地与实训资源。
3.晚自习、周三下午不得排课。
4.各二级学院课程原则上优先安排在本院代管教室,便于日常教学巡查与课堂管理。
5.各二级学院正副职、职能部门正副职的授课任务,不得安排在周二上午及周五全天。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规范标准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规范、高效运行。
教务处
202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