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2号
各系(分院)部: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及方式
各系(分院)部在3月2日前进行期初教学工作内部自查。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师开学的前两周备课情况;
2.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多媒体教学计划等编写情况;
3.各班级开课第一周的常规教学检查情况。
三、检查后的材料上交
各系(分院)部将期初教学检查小结材料、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于3月4日前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科冯红;联系电话:0551-82360712。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