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37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业务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合职院教〔2022〕78号)文件要求,对我校全体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全体在岗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组织建设、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方面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4年7月3日-2023年7月12日。
四、考核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并对教研室主任进行初评并打分。
2.2024年7月1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将《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表》(附件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鼓山校区提交至崇德楼208办公室,汇心湖校区提交至汇信楼511A办公室),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jwcjwk511@126.com。
3.教务处将于7月11日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教研室主任材料进行评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担任教研室主任半年以下者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各二级学院可参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表》(附件1)开展评定。
3.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教研室主任不超过2名。
4.年度内立项为安徽省双基示范教研室优先推荐,年度内省级示范教研室结项验收并获得优秀等次的教研室主任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出现其他相关说明内的第5条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等次。
5.双基没有达标的教研室一票否决为“不合格”等次,教研室成员有教学事故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等次,教研室成员师德师风有问题者一票否决为“不合格”等次。
6.如报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严重滞后等情况,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表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