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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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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6-06-24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6〕2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考核将于2026年76-9日开展(联合培养本科专业考核另行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全流程管理,强化考试全过程监督,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大二年级(含转段班):各二级学院须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期末考试方案。具体时间安排需报教务处备案。

(二)大一年级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须于2026年7月3日前全部结课,期末考核统一纳入全校集中考试周,务必在2026年7月6日-9日期间完成,不得擅自延后或提前组织考核。

(三)备案时限: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将本单位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组织

(一)各单位须严格依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附件1)统筹落实期末考核各项工作,压实二级学院考试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人才培养方案界定考试课、考查课属性,依规开展排考工作,严禁随意变更课程考核形式;

(二)全校公共课程原则上由开课学院统一牵头,组织全校同步统一考试。

(三)其余专业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自主组织考核;全校课程标准完全一致的同源课程,必须执行统一命题、统一考核时长、统一评分标准。

(四)考核场地优先选用各学院代管教室及校内实训场所,合理分流考场、错峰安排考试,避免考试时段、考场人员过度集中;同一班级单日安排考试场次不得超过2场。

三、试卷命题

命题工作须严格依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2),以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标准为核心遵循,聚焦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核心理论理解及关键技能运用能力,确保考核内容与教学目标精准匹配。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课

1.命题规范:命题范围严格限定于课程考试大纲之内,严禁超纲命题;侧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岗位问题的能力。试卷须同时设置客观试题(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配对题等)与主观试题(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作图题、论述题、实验实操题等),除特殊专业要求外,题型不得少于4类。

2.试卷审批与备案:每门考试课程须同步命制A、B两套等值备用试卷,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试卷题量、难度、分值结构保持完全一致。试卷依次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学院教学办统一汇总电子版试卷,于考试启动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全校期末考试统一考试时长为100分钟,试卷印制、分装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3.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为试卷保密第一责任主体,须落实专人负责制,规范完成试卷核对、保管、分发、回收全流程保密管理,坚决杜绝试卷泄密、错发、漏发等安全事故。

(二)考查课

考查课考核实施方案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拟定,经教研室集体审核、开课二级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考查课以过程性平时考核为为主,任课教师须完整归档留存学生平时考勤、作业、测验等全过程考核资料。所有考查课测验试卷,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办统一归集后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jwk@htc.edu.cn)备案。

四、监考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文件(附件1),对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一定要通知到位、落实到人。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抵达本院考务室领取试卷;考试全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严禁从事玩手机、闲聊等与监考无关的工作。凡因监考人员履职不到位引发考场秩序混乱、考试差错等问题,学校将依规界定责任,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严肃追责处理。

五、巡考工作

(一)明确巡考人员及职责

各二级学院须组建由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学院督导员组成的巡考小组,明确巡考分工、责任区域及工作要求,确保每场考核、每个考场均有巡考人员全覆盖监督。巡考人员须提前熟悉考试安排、监考守则及违纪处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二)严格巡考时间节点

1.考前15分钟:到达对应考务室,监督监考人员到岗履职、试卷领取及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2.考试期间:开展不定时巡回督查,重点排查替考、携带违禁物品、交头接耳、传递试卷纸条等各类违纪作弊行为。

3.考试结束后:监督监考人员完成试卷回收、份数清点、装订、密封全流程工作,确认所有环节合规无误后方可离场。

(三)规范考场问题处置

巡考人员现场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须第一时间制止,联合监考人员固定违纪证据、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第一时间同步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处;遇考生突发疾病、试卷印刷差错等突发情况,须立即启动考试应急预案,稳妥处置现场问题,严防事态扩大发酵。

(四)强化巡考工作纪律

巡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上岗,坚守巡考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闲聊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提醒、纠正监考人员履职疏漏问题,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六、阅卷评分与成绩管理

(一)阅卷评分要求

阅卷评分工作须严格执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集中阅卷,全面落实流水阅卷制度;阅卷教师须严格依照参考答案及统一评分标准开展阅卷工作,做到评分标准一致、判卷客观公正,杜绝漏判、错判、人情分等问题。

二)试卷装订与归档

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完成后,任课教师须按以下顺序装订考试材料,确保装订整齐、美观,材料不超出试卷封面范围:

1.试卷封面(所有栏目信息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2.考生考场签到表;

3.考场情况记录表;

4.空白试卷、配套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课程试卷分析报告;

6.专业管理系统导出的正式成绩登记表。

(三)成绩录入时限

任课教师须于2026年79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确保成绩准确无误、录入及时。

七、相关要求

(一)确保通知精准到位

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71日前,公布本单位期末考核安排,明确告知学生各科目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同步通知教师监考、主考任务,明确主考教师须携带试卷及参考学生数据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试方案、监考安排、考场设置、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各学院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备案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严守考核安排刚性

经教务处审查确认的考试安排表各二级学院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考核时间、地点或调换监考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强化诚信考试教育

各二级学院须通过主题班会、线上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向学生宣讲考生守则及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附件

1.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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