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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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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0-12-03 来源: 作者:

教务处〔2020〕18号

 

关于组织申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度研究影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拟利用北京创新研究所设立的“科创融教”创新基金,立项一批研究课题,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现将《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0〕1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相关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围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产教融合、多元化办学体制机制、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等关键问题,参照《“科创融教”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1)的要求,填报《“科创融教”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书》(附件2);

2.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电子版申报书由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汇总,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首页加盖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公章,汇总材料报教务处;

4.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

二、课题申报评审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报送。

三、经费保障

每个领域立项的课题,“科创融教”创新基金将提供20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包括课题经费、素材资源和科研软硬件平台)。学校同时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课题经费的管理参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办发〔2019〕21号)执行。

四、课题验收申报

1.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021年3月1日~2022年2月底,个别课题需要延长研究周期的,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2.立项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教务处统一集中组织评审验收的申报工作;

3.评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将给以6个月的补充研究或修改时间,完成后再次通过教务处申请验收,再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将追回课题资助经费;

4.课题验收结项后,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资助方、学校和课题承担人共同所有。

五、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志鸿

电话:17352970212(办公)、13605561097

QQ及EMAIL:12706784、12706784@qq.com

 

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1.“科创融教”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指南

2.“科创融教”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书

3.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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