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 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展开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行动,对标找差,确定任务,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
3.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