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6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为了做好我校“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范围
从质量工程已经结项的规划教材和高水平高职教材遴选认定。
二、建设类型
1.新编教材: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地方特色、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教材;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填补空白的职业本科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等。教材要在立项审核通过公布后1年内完成编写和校内审核。
2.修订教材: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信息)或重印,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教材要有修订计划,并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完成修订和校内审核。
3.获奖教材: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和列入“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教材不必申报,直接列入“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不占省级规划教材指标。申报“十四五”后续批次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教材从省级规划教材中产生。
三、申报要求
1.教材需由第一主编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2.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物,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等配套出版物等)应合并作为1种申报。
3.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3日前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附录中所列文件电子版。请以“二级学院规划教材申报”命名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565467134@qq.com)。
4.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报书、申报书附录,原教材样书1份。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封面、封底分别贴申报书封面及袋内材料明细表,并按时报送至教务处(鼓山校区送至崇德楼208室,汇心湖校区送至行政楼511A室),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2.安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书(高职)
3.安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