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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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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来源: 作者:

合职院教〔2023〕58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领域的最高奖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齐名。学校将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组织参评2024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2026年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为及时培育、总结和凝练教学成果,做好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特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一定基础和培育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成果已具备相关教育教学方案。

2.成果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开展教学实践。

3.成果具有相关教研教改课题或专业建设项目支撑。

(二)培育条件

1.成果具有创新性,聚焦职业教育前沿,解决现存共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2.成果具有先进性,在校级或市级甚至省级、国家级处于领先水平。

3.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已开展实践检验,预期将取得明显实效。

4.成果具有较强示范价值,受益面广,将取得较高认同度,并发挥指导推广作用。

三、培育方式

1.学校将组织对立项成果开展交流研讨和年度总结排名,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对成果不断凝练提升。

2.学校将在实践应用、宣传推广、经费等方面对立项成果予以支持。

四、推荐原则

各教学单位坚持质量为先原则,择优推荐。鼓励校内外、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

五、申报材料

请成果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培育申请表》(附件一),提供完整的教育教学方案,经所在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稿打包并以单位名称命名后于731发送邮箱1138640782@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单位同时报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培育申请汇总表》。


附件:

1.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申请表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申请汇总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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