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组织
1.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安排;
2.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
3.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例会,时间安排在每二周上午举行;
4.为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其它会议不得占用教学例会时间。
二、参加人员
1.教务处、实验(训)中心负责人;
2.系部(分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学院其他领导和人员参加,听取分析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
三、会议内容
1.总结上两周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并拟定解决措施;
2.布置和安排下一步教学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院党委、院领导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研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3)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4)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
6)研究确定教学工作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的有关问题;
7)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四、有关事宜
1.在召开教学例会前,各部门将需提交的会议议题报教务处;
2.教务处负责将例会议题汇总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
3.教学例会按照会议议题进行;
4.教务处负责例会的考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年终做好总结;
5.及时写出会议纪要,呈请院领导传阅后归档;
6.教学部门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协调。